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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制度

学院制度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图书借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图书借阅管理,保障广大读者借阅权益,满足教育和科研工作需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15〕14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全体在岗教职工及在校学生。

第二章 读者入馆须知

第三条 读者一律凭本人一卡通入馆办理借阅手续。

第四条 读者入馆须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第五条 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高声谈笑,不得乱扔纸屑杂物,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

第六条 爱护图书及图书馆设备,不得污损、涂画、撕毁图书,严禁在阅览桌椅上涂画、踩踏等。

第三章 借阅管理规定

第七条 借阅权限开通

(一)新生入校报到后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开通借阅权限。

(二)学院教职工凭一卡通开通借阅权限。

第八条 借阅权限注销

休学、退学、毕业、调动、辞职、解聘应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由图书馆审核后注销借阅权限,方可到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章 开架书库借阅规则

第九条 阅览规则

(一)读者入库借阅不能携带书、包、食品、雨伞等个人物品。

(二)读者入库自行选书应保持架位整齐,不借时将图书放至书车内,以免图书乱架影响他人借阅。

第十条 外借规则

(一)外借图书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凡未办理借阅手续,采取不正当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者,一经发现按本办法第五章第十四条条款处理。

(二)出入图书馆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三)借阅册数及期限:

读者类型

借阅册数

借阅期限

教职工

≤20册

≤180天

学 生

≤6册

≤42天

(四)续借

凡需要办理续借手续的读者,在所借图书到期前,应至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图书自续借之日起计算,教职工续借期限180天,学生续借期限42天,到期后不可续借,每册图书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

第五章 违规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 逾期图书的处理

读者须按规定时间归还所借图书,逾期未还将暂停其借阅权限,待归还逾期图书后方可继续借阅。

第十二条 污损图书的处理

读者借阅图书时应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损毁、缺页、涂画、裁剪等情况,如有异常应当场请工作人员进行“污损”标记。若在归还时由工作人员检查出上述情况,均由读者本人负责赔偿。对撕毁、掉页等严重影响图书使用的,视作丢书处理,按定价赔偿。

第十三条 丢失图书的处理

所借图书丢失者,按照丢失图书定价赔偿。

第十四条 偷窃图书的处理

读者离馆时,凡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图书或拆除外借图书中的磁性防盗材料离开图书馆(以图书馆监测器报警并经查实为准),一经发现即被视为偷窃图书,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一)收回图书;

(二)图书馆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其作书面检查,并停止其借阅权利90天。

第十五条 所有赔款一律采用一卡通刷卡支付,款项交至院财务部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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